環境政策

查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一、目標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與健康,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範圍

本公司廠內各作業環境之工作者安全衛生管理事項(工作者定義: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

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三、計畫項目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四、實施細目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執行安全觀察。

2.執行作業場所安全風險評估。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2.危險性機械、設備定期檢查。

(三)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

1. 危害標示持續更新。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實施作業環境測定。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執行工程承攬管理程序。

2.查核承攬作業情形。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1.查核現場進行之作業對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遵守情形。

2.增修各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各作業場所實施自動檢查。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依法定期參加特殊作業人員在職訓練課程。

2.辦理新進員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辦理員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辦理防災演練教育訓練。

5.危害教育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維護與管理。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實施新進人員體格檢查。

2.實施健康檢查。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於網頁進行安全衛生資訊宣導。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1.修訂緊急應變計畫。

2.舉辦緊急應變訓練及演練。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辦理職業災害統計月報。

2.意外事故調查。

3.虛驚事故調查。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統計各作業場所安全衛生管理紀錄。

2.彙整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定期召開安全衛生指導委員會議。

2.廠內設備改善評估。

3. 工作守則增修訂。

五、計畫時程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每年。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依法令規範。

(三)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教育訓練:每年。

(四) 有害作業環境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半年。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每次或變更時。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製程變更時。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不定期。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不定期。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半年。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每年。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每季。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每年。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發生災害時。

(十四)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定期召開安衛委員會會議:每季。

六、實施方法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環安組應不定期至作業現場觀察工作人員作業情形, 如有發現不安全行為或狀況

時,應立即提出糾正或改善。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機械、設備或器具檢查:本廠依法令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現場作業人員應依

法令規定進行檢查日期定期實施機械、設備或器具自動檢查。自動檢查內檢查日

期、檢查方法、檢查結果均須填寫,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員姓名、各場所負責人及

單位主管簽名,相關檢查紀錄依法令規定,予以保存3年。

2.作業場所內之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合格證期限前,應委請檢查機構執行檢查合

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 危害性化學物質之標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執行,各單位應依危害通識管理作業說

明內容辦理。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廠內每半年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2條辦理作

業環境採樣監測分析,為確保勞工之危害暴露低於標準值。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依據廠內工程承攬管理程序辦理。

(六) 實施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七)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每年定期辦理新進員工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危害性化學品教育訓練。

2.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及特定化學作業主管,應至少每3年接受6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

練。

3.急救人員應至少每3年接受3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4.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至少每2年接受12小時以上在

職教育訓練。

(八)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視現場作業需求及防護櫃管理人員定期檢點,向職安衛室申請,由職安衛室組負責

請購辦理。

(九)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新進員工於報到,須辦理職前健康檢查,提交人資單位備查。

2.在職員工參加環安組每年舉辦之健康檢查,健康檢查資料由職安衛室留存備查。

(十)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定期蒐集安全衛生相關新知及新修正法規等,

利用公司系統定期更新,宣導周知。

(十一) 緊急應變措施:

1.定期修訂緊急應變組織及計畫內容,以符合實際運作現況。

2.定期依計畫內容辦理緊急應變演練,演練後視需要修正緊急應變計畫,使緊急應

變計畫更加完善。

(十二)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發生意外事故時,進行相關通報程序及調查事故原因及擬訂改善對策,職安衛室

給予必要協助。

2.應定期宣導虛驚事故提報之重要性,以提高作業場所虛驚事故通報率,研擬虛驚

事故之改善對策,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三)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每月10日前須上網申報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

(2) 作業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查核:職安衛室不定期至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衛生管理查

核,檢查後將彙整相關缺失寄給該單位負責人員,並要求儘速改善,職安衛室後

續進行安全衛生管理複查及改善追蹤。

(3) 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應依法令規定定期實施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

2.安全衛生績效管理及評估制度: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訂定主要目的為降低安全衛生風險、預防及減少職業災害、

持續改進安全衛生績效,建立符合PDCA的系統架構及符合廠內所定之政策及確實達到永

續經營發展之目標。安全衛生績效管理基本上是依循PDCA的模式,來提昇整體安全衛生

績效。

(十四)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安全衛生管理運作應依工作守則內容辦理,定期檢視工作守則內容之合宜性,必

要時應作適當修正。

3.本計畫經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呈總經理核定後公告實施。本計畫應

逐年檢討修正並公告實施。

4.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